一般土地買賣要注意的事:
關於買方:
1. 事前應先調查土地的地形:位置、現狀及界址,最好向地政機關申請地籍圖謄本,再套上都市計劃圖,且詳查土地登記簿謄本。
2. 買賣契約應與土地所有權人或土地所有權人正式委託的代理人訂立,否則該買賣契約無效。
3. 該筆土地上如設定有抵押權登記,應先要求土地所有權人在限定時間內塗銷該抵押權,以免買賣成立後,出賣人取得買賣價款後,一走了之。
4. 查明該筆土地之使用管制情形,如住宅區、商業區、工業區等,因其使用性質、建蔽率及容積率等皆不相同:另購買耕地時,應檢附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或符合土地使用管制規定證明書。
5.參考附近已成交的實例價格,或參酌政府當年公告的土地現值予以決定土地成交價。
6.土地上如有設定地上權、典權或訂有耕地三七五租約或訂有基地租約建有他人建物,則地上權人、典權人或承租人有優先購買這塊土地的權利。
關於賣方:
售價得參考土地公告現值及附近成交價格訂定。土地增值稅依有關稅法的規定,應由出賣人負擔。土地增值稅,係按土地漲價總數額課稅,若土地無漲價無增值,雖土地移轉買賣,仍予免稅。
申請登記:
我國不動產之買賣移轉採登記生效主義,所以買賣雙方簽約後,應於一個月內會同前往地政事務所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,買方權益方可獲得保障,並避免被處逾期登記費罰鍰。
出售農地應該知道的事
賣農地常見糾紛類型有哪些?該如何避免交易糾紛?發生交易糾紛該如何處理?
【出售農地常見糾紛類型】
1.簽約時,購買者非本人,契約之法律效力受限。
2.農地產權不清,地上物違規使用情形。
3.買方不願支付尾款。
4.各項賦稅繳交對象認定不清。
5.產權移轉登記前遭第三人查封或假扣押登記。
【如何避免交易糾紛產生】
1.簽約時,避免非本人簽約:
為避免簽約時,非本人簽約,造成日後契約的法律效力受限。建議簽約時,請對方出示身分證明文件。若因購買者不便前來簽約,則需出示授權書,授權由代理人出面代為簽約。
2.避免農地產權不清,地上物違規使用情形:
為避免日後農地移交後,雙方因農地產權不清而產生糾紛,建議賣方簽約當天,調閱土地謄本、土地使用分區證明等文件,並請買方確認農地產權,清楚載明違規地上物處理方式,確認無誤後方可簽約,以防未來買方對土地(建物)地籍資料有疑義時,產生糾紛。
3.避免買方不願支付尾款:
賣方將農地過戶給買方前,應先要求買方開立與尾款相同金額的商業本票給地政士保管,當買方將尾款支付完畢後,才將商業本票無息退還給買方。
4.避免各項賦稅繳交對象認定不清:
為避免各項賦稅繳交對象認定不清,造成糾紛,建議於契約書上明訂賦稅繳交對象。
5.產權移轉登記前遭第三人查封或假扣押登記:
將所有分次給付價款,先行轉入農地銀行價金保管專戶,即可避免發生前述情形時,無法追回價金。
【發生交易糾紛的處理方式】
1.申請調解:
依消費者保護法向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消費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。或依鄉鎮市調解條例向鄉鎮市公所申請調解。
2.依法申訴:
依照消費者保護法,得向企業經營者、消費者保護團體、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或其分中心、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消費者保護官申訴。
關於買方:
1. 事前應先調查土地的地形:位置、現狀及界址,最好向地政機關申請地籍圖謄本,再套上都市計劃圖,且詳查土地登記簿謄本。
2. 買賣契約應與土地所有權人或土地所有權人正式委託的代理人訂立,否則該買賣契約無效。
3. 該筆土地上如設定有抵押權登記,應先要求土地所有權人在限定時間內塗銷該抵押權,以免買賣成立後,出賣人取得買賣價款後,一走了之。
4. 查明該筆土地之使用管制情形,如住宅區、商業區、工業區等,因其使用性質、建蔽率及容積率等皆不相同:另購買耕地時,應檢附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或符合土地使用管制規定證明書。
5.參考附近已成交的實例價格,或參酌政府當年公告的土地現值予以決定土地成交價。
6.土地上如有設定地上權、典權或訂有耕地三七五租約或訂有基地租約建有他人建物,則地上權人、典權人或承租人有優先購買這塊土地的權利。
關於賣方:
售價得參考土地公告現值及附近成交價格訂定。土地增值稅依有關稅法的規定,應由出賣人負擔。土地增值稅,係按土地漲價總數額課稅,若土地無漲價無增值,雖土地移轉買賣,仍予免稅。
申請登記:
我國不動產之買賣移轉採登記生效主義,所以買賣雙方簽約後,應於一個月內會同前往地政事務所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,買方權益方可獲得保障,並避免被處逾期登記費罰鍰。
出售農地應該知道的事
賣農地常見糾紛類型有哪些?該如何避免交易糾紛?發生交易糾紛該如何處理?
【出售農地常見糾紛類型】
1.簽約時,購買者非本人,契約之法律效力受限。
2.農地產權不清,地上物違規使用情形。
3.買方不願支付尾款。
4.各項賦稅繳交對象認定不清。
5.產權移轉登記前遭第三人查封或假扣押登記。
【如何避免交易糾紛產生】
1.簽約時,避免非本人簽約:
為避免簽約時,非本人簽約,造成日後契約的法律效力受限。建議簽約時,請對方出示身分證明文件。若因購買者不便前來簽約,則需出示授權書,授權由代理人出面代為簽約。
2.避免農地產權不清,地上物違規使用情形:
為避免日後農地移交後,雙方因農地產權不清而產生糾紛,建議賣方簽約當天,調閱土地謄本、土地使用分區證明等文件,並請買方確認農地產權,清楚載明違規地上物處理方式,確認無誤後方可簽約,以防未來買方對土地(建物)地籍資料有疑義時,產生糾紛。
3.避免買方不願支付尾款:
賣方將農地過戶給買方前,應先要求買方開立與尾款相同金額的商業本票給地政士保管,當買方將尾款支付完畢後,才將商業本票無息退還給買方。
4.避免各項賦稅繳交對象認定不清:
為避免各項賦稅繳交對象認定不清,造成糾紛,建議於契約書上明訂賦稅繳交對象。
5.產權移轉登記前遭第三人查封或假扣押登記:
將所有分次給付價款,先行轉入農地銀行價金保管專戶,即可避免發生前述情形時,無法追回價金。
【發生交易糾紛的處理方式】
1.申請調解:
依消費者保護法向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消費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。或依鄉鎮市調解條例向鄉鎮市公所申請調解。
2.依法申訴:
依照消費者保護法,得向企業經營者、消費者保護團體、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或其分中心、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消費者保護官申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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